1、底盘
型 号:ZZ5347N4647D1豪泺底盘
厂 家:中国重型汽车集团(济南)公司
驱动型式:4?2
轴 距:4600 1350mm
2、发动机
型号:D10.30-40
功率:221kW(2600r/min时)
3、 最大总质量:30900kg
4、 最高车速:90km/h
5、外型尺寸:(长?宽?高)10585?2500?3550
6、驾驶室、乘员室
结 构:四开门整体平头双排驾驶室,全钢框架焊接结构,后排座位后有6.8L空气呼吸器固定架4具。
座位设置:前排2人,后排4人。
设 备:除原车设备外,加装有100W警报器、回转警灯开关、取力器控制
开关及指示灯。
7、液罐(外露式)
装载量:水15000kg-16000kg
材质:水罐部分为优质碳钢板
板厚:底板、前封板、后封板、隔板4mm,侧板、防荡板、顶板(防滑花纹钢板)3mm
内部结构:焊接式,内设纵横防荡板,网格式结构,格间留有人孔,符合国家标准。
※ 1个入口孔,带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
※ 1个溢流阀装置
※ 1个液位指示器
※ 2个排污口,手动阀控制
※ 1个空气呼吸阀
8、消防泵
型 号:CB10/60型消防泵
流 量:60L/s
压 力:1.0MPa
引水时间:≤50s(吸深7m时)
安装形式:后置式
9、消防炮
型 号:PS50水炮
流 量:水流量:50L/S
压 力:1.0~1.2MPa
射 程:水≥60m
回转角度:水平360?,俯仰-15?~80?
10、取力器
型 式:夹心式
操 纵:电磁阀控制
冷却方式:强制式可调式水冷。
润滑方式:飞溅式油润滑。
11、管路系统
内进水管路:1个Φ150mm的后进水,由罐体进入消防泵,装1只Φ150mm手动蝶阀,连接液罐与水泵。
外进水管路:泵后侧有1个外进水口,其管径Φ150mm,接外吸管,管牙接口(闷盖密封);泵后侧引水,吸水管Φ150?4m(2根) 。
出水管路:※水泵后侧有4个Φ80mm球阀控制的出水口(闷盖密封);
※1个Φ100mm的炮管路,采用Φ100mm挠性接头,并用Φ80mm球阀控制。
注水管路:※1个Φ65mm的内注水管路,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;
※在车身两侧各有2个Φ65mm的外注水口。
放余水管路:为保护水泵及各球阀,在球阀的最处加装放余水阀。
冷却水管路:为使取力器在工作中应付各种复杂情况,配有冷却水管路及球阀。
13、器材箱
材质:骨架、蒙皮为优质钢材,除放置水带处的底板为花纹铝板外,其余底板及四壁面板均为优质碳钢板
结构:全钢框架焊接结构,左右两侧为铝合金帘子门,下设防滑翻踏板。
14、泵房
材质:骨架、蒙皮为优质材料,底板铺设花纹铝板。
结构:全钢框架焊接结构,左右后三侧有铝合金帘子门,下设防滑翻踏板。
15、附加电器系
※ 驾驶室顶部前端为长排警灯。
※ 车顶前后配有24V、60W火场照明灯各1只;
※ 车辆两侧上方各配有两盏爆闪灯,下方安装安全标志灯和侧回复反射器(组合式),配有前、后示廓灯,两侧各一只转向灯,乘员室、器材箱、泵房内均装有照明灯,并符合GB4785规定。
※ 警报器功率为100W;警报器、警灯、爆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,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。
※ 附加仪表、开关集中布置在控制面板上,利于操作。仪表板上装有:液位指示器、转速表、压力表、真空表、器材箱灯照明开关等(仪表板设于泵房内)。
二、制造工艺
1. 采用进口颜料配制的R3消防红优质面漆;
2.所有操作开关、仪表、器材及车辆均有符合规范的铭牌标志;
3.整车性能符合GB7956《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》的规定;
4.液罐符合GA39.5-92的规定;
5.车顶设有防护栏板、防滑花纹板;
6.车辆后尾部右侧设有上下人梯。
三、器材布置要求与器材配置标准
※ 站在地面或踏板上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。
※ 器材布置紧凑、装夹牢固,取用方便。
※ 使用防锈、防振、防脱落、防划伤的专用夹具固定器材表中所有器材。
※ 备胎安装在车尾下方。
※ 常规器材:见附表一
四、质量保证
为贯彻“用户至上”的宗旨,本厂本着为用户服务,对用户负责,让用户满意,使用户放心的原则,郑重向您承诺:
1.加强质量管理,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,确保为用户提供合格满意的产品,保证做到出厂产品达到国家标准及合同要求。
2.底盘及水罐、消防炮等主要总成件按原生产厂的“三包”原则处理。
4.电器、灭火器材、液压系统为易损件,保质期三个月。
5.本厂所供产品在质包期后的维修只收取材料费。
6.本厂产品,若因设计和制造等原因引起的缺陷和损坏,一年内本厂负责免费维修。
五、验收与培训
1、供方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须提供该车辆的生产标准、具体技术参数、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,为需方监造、验收提供依据。
2、需方按照合同技术参数依据 ,对各项技术指标进行现场核对。按照供方提供的检测、实验方法和数据 ,对整车性能进行检测。
3、供方应在交货验收前,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对车辆进行调试,并对使用单位操作者进行免费技术培训,包教包会,确保操作人员能正确使用设备。
六、售后服务
1、供方为需方所生产的车辆,在生产制造和售后服务上负全部责任。负责底盘、上装各组件(包括水罐、水泵、炮、真空泵、液压件、电控件等)、以及外购件的售后服务。出现产品质量、设备故障或索赔等问题,由供方负全责。
2、在质保期内实行三包。质保期外服务只收取材料费, 免收其他费用。
3、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问题 ,供方接到通知后,应在 24 小时内做出实质性反应。需要现场服务时 ,技术人员应在 2日内到达。维修所需配件,应在 7日内到货。
4、供方终身按优惠价格向需方提供用于维修、保养用途的零配件。供货价格不高于当时的出厂价,并保证供货期不少于10年。